公告概要
五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五华区
公告正文
五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1〕第2号
一、项目编号:
F53A01021001141二、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特警处突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
2021-09-08三、相关当事人
被投诉人1: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供应商1:云南建友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第一层第28号
当事人1: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屯路805号五华司法行政中心
投诉人1:昆明蓝楠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新闻路东陆城A幢4单元402号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云南建友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在“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特警处突装备(招标编号:F53A01021001141)采购项目”中:存在使用虚假材料(假冒产品)应标并高价中标的情况,投诉人昆明蓝楠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宜两次向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函》回复不满意。投诉请求:要求依法调查核实被投诉人:云南建友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投标中使用假冒“广州市野潍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AN电动液压破门装置”的事实,请该公司提供本次投标样品是“广州市野潍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AN电动液压破门装置”正品的证据(该样品现在依然封存于招标公司内)。如该公司使用假冒产品投标属实,则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及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依法驳回投诉。
五华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